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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部:实施城市更新防止大拆大建 确保住房租赁市场供需平稳 2021-08-31
  中国网地产讯 8月31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关于在实施城市更新行动中防止大拆大建问题的通知》。通知提出,严格控制大规模拆除;严格控制大规模增建。确保住房租赁市场供需平稳。不短时间、大规模拆迁城中村等城市连片旧区,防止出现住房租赁市场供需失衡加剧新市民、低收入困难群众租房困难。注重稳步实施城中村改造,完善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改善公共环境,消除安全隐患,同步做好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统筹解决新市民、低收入困难群众等重点群体租赁住房问题,城市住房租金年度涨幅不超过5%。   以下为全文: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城市管理委、水务局、交通委、园林绿化局、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城市管理委、水务局,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绿化和市容管理局、水务局,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城市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水务厅:   实施城市更新行动是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作出的重要决策部署,是国家“十四五”规划《纲要》明确的重大工程项目。实施城市更新行动要顺应城市发展规律,尊重人民群众意愿,以内涵集约、绿色低碳发展为路径,转变城市开发建设方式,坚持“留改拆”并举、以保留利用提升为主,加强修缮改造,补齐城市短板,注重提升功能,增强城市活力。近期,各地积极推动实施城市更新行动,但有些地方出现继续沿用过度房地产化的开发建设方式、大拆大建、急功近利的倾向,随意拆除老建筑、搬迁居民、砍伐老树,变相抬高房价,增加生活成本,产生了新的城市问题。为积极稳妥实施城市更新行动,防止大拆大建问题,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坚持划定底线,防止城市更新变形走样   (一)严格控制大规模拆除。除违法建筑和经专业机构鉴定为危房且无修缮保留价值的建筑外,不大规模、成片集中拆除现状建筑,原则上城市更新单元(片区)或项目内拆除建筑面积不应大于现状总建筑面积的20%。提倡分类审慎处置既有建筑,推行小规模、渐进式有机更新和微改造。倡导利用存量资源,鼓励对既有建筑保留修缮加固,改善设施设备,提高安全性、适用性和节能水平。对拟拆除的建筑,应按照相关规定,加强评估论证,公开征求意见,严格履行报批程序。   (二)严格控制大规模增建。除增建必要的公共服务设施外,不大规模新增老城区建设规模,不突破原有密度强度,不增加资源环境承载压力,原则上城市更新单元(片区)或项目内拆建比不应大于2。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允许适当增加建筑面积用于住房成套化改造、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完善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等。鼓励探索区域建设规模统筹,加强过密地区功能疏解,积极拓展公共空间、公园绿地,提高城市宜居度。   (三)严格控制大规模搬迁。不大规模、强制性搬迁居民,不改变社会结构,不割断人、地和文化的关系。要尊重居民安置意愿,鼓励以就地、就近安置为主,改善居住条件,保持邻里关系和社会结构,城市更新单元(片区)或项目居民就地、就近安置率不宜低于50%。践行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理念,同步推动城市更新与社区治理,鼓励房屋所有者、使用人参与城市更新,共建共治共享美好家园。   (四)确保住房租赁市场供需平稳。不短时间、大规模拆迁城中村等城市连片旧区,防止出现住房租赁市场供需失衡加剧新市民、低收入困难群众租房困难。注重稳步实施城中村改造,完善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改善公共环境,消除安全隐患,同步做好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统筹解决新市民、低收入困难群众等重点群体租赁住房问题,城市住房租金年度涨幅不超过5%。   二、坚持应留尽留,全力保留城市记忆   (一)保留利用既有建筑。不随意迁移、拆除历史建筑和具有保护价值的老建筑,不脱管失修、修而不用、长期闲置。对拟实施城市更新的区域,要及时开展调查评估,梳理评测既有建筑状况,明确应保留保护的建筑清单,未开展调查评估、未完成历史文化街区划定和历史建筑确定工作的区域,不应实施城市更新。鼓励在不变更土地使用性质和权属、不降低消防等安全水平的条件下,加强厂房、商场、办公楼等既有建筑改造、修缮和利用。   (二)保持老城格局尺度。不破坏老城区传统格局和街巷肌理,不随意拉直拓宽道路,不修大马路、建大广场。鼓励采用“绣花”功夫,对旧厂区、旧商业区、旧居住区等进行修补、织补式更新,严格控制建筑高度,最大限度保留老城区具有特色的格局和肌理。   (三)延续城市特色风貌。不破坏地形地貌,不伐移老树和有乡土特点的现有树木,不挖山填湖,不随意改变或侵占河湖水系,不随意改建具有历史价值的公园,不随意改老地名,杜绝“贪大、媚洋、求怪”乱象,严禁建筑抄袭、模仿、山寨行为。坚持低影响的更新建设模式,保持老城区自然山水环境,保护古树、古桥、古井等历史遗存。鼓励采用当地建筑材料和形式,建设体现地域特征、民族特色和时代风貌的城市建筑。加强城市生态修复,留白增绿,保留城市特有的地域环境、文化特色、建筑风格等“基因”。   三、坚持量力而行,稳妥推进改造提升   (一)加强统筹谋划。不脱离地方实际,不头痛医头、脚痛医脚,杜绝运动式、盲目实施城市更新。加强工作统筹,坚持城市体检评估先行,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合理确定城市更新重点、划定城市更新单元。与相关规划充分衔接,科学编制城市更新规划和计划,建立项目库,明确实施时序,量力而行、久久为功。探索适用于城市更新的规划、土地、财政、金融等政策,完善审批流程和标准规范,拓宽融资渠道,有效防范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坚决遏制新增隐性债务。严格执行棚户区改造政策,不得以棚户区改造名义开展城市更新。   (二)探索可持续更新模式。不沿用过度房地产化的开发建设方式,不片面追求规模扩张带来的短期效益和经济利益。鼓励推动由“开发方式”向“经营模式”转变,探索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公众参与的城市更新可持续模式,政府注重协调各类存量资源,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吸引社会专业企业参与运营,以长期运营收入平衡改造投入,鼓励现有资源所有者、居民出资参与微改造。支持项目策划、规划设计、建设运营一体化推进,鼓励功能混合和用途兼容,推行混合用地类型,采用疏解、腾挪、置换、租赁等方式,发展新业态、新场景、新功能。   (三)加快补足功能短板。不做穿衣戴帽、涂脂抹粉的表面功夫,不搞脱离实际、劳民伤财的政绩工程、形象工程和面子工程。以补短板、惠民生为更新重点,聚焦居民急难愁盼的问题诉求,鼓励腾退出的空间资源优先用于建设公共服务设施、市政基础设施、防灾安全设施、防洪排涝设施、公共绿地、公共活动场地等,完善城市功能。鼓励建设完整居住社区,完善社区配套设施,拓展共享办公、公共教室、公共食堂等社区服务,营造无障碍环境,建设全龄友好型社区。   (四)提高城市安全韧性。不“重地上轻地下”,不过度景观化、亮化,不增加城市安全风险。开展城市市政基础设施摸底调查,排查整治安全隐患,推动地面设施和地下市政基础设施更新改造统一谋划、协同建设。在城市绿化和环境营造中,鼓励近自然、本地化、易维护、可持续的生态建设方式,优化竖向空间,加强蓝绿灰一体化海绵城市建设。   各地要不断加强实践总结,坚持底线思维,结合实际深化细化城市更新制度机制政策,积极探索推进城市更新,切实防止大拆大建问题。加强对各市(县)工作的指导,督促对正在建设和已批待建的城市更新项目进行再评估,对涉及推倒重来、大拆大建的项目要彻底整改;督促试点城市进一步完善城市更新工作方案。我部将定期对各地城市更新工作情况和试点情况进行调研指导,及时研究协调解决难点问题,不断完善相关政策,积极稳妥有序推进实施城市更新行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21年8月30日   (责任编辑:杨昊岳)
财政部:契税法实施后继续执行有关优惠政策 2021-08-27
  近日,财政部发布关于契税法实施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公告:夫妻因离婚分割共同财产发生土地、房屋权属变更的,免征契税。城镇职工按规定第一次购买公有住房的,免征契税。   全文如下:   关于契税法实施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9号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现将税法实施后继续执行的契税优惠政策公告如下:   一、夫妻因离婚分割共同财产发生土地、房屋权属变更的,免征契税。   二、城镇职工按规定第一次购买公有住房的,免征契税。   公有制单位为解决职工住房而采取集资建房方式建成的普通住房或由单位购买的普通商品住房,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改部门批准、按照国家房改政策出售给本单位职工的,如属职工首次购买住房,比照公有住房免征契税。   已购公有住房经补缴土地出让价款成为完全产权住房的,免征契税。   三、外国银行分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银行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改制为外商独资银行(或其分行),改制后的外商独资银行(或其分行)承受原外国银行分行的房屋权属的,免征契税。   四、除上述政策外,其他继续执行的契税优惠政策按原文件规定执行。涉及的文件及条款见附件1。   五、本公告自2021年9月1日起执行。附件2中所列文件及条款规定的契税优惠政策同时废止。附件3中所列文件及条款规定的契税优惠政策失效。   特此公告。   附件:1.继续执行的契税优惠政策文件及条款目录   2.废止的契税优惠政策文件及条款目录   3.失效的契税优惠政策文件及条款目录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21年8月27日   (责任编辑:崔瑞婷)
多地明确土地溢价率不超过15% 监管政策转向严控地价 2021-08-13
  地价和房价的关系并不复杂。高房价背后必有高地价的“功劳”。   最近一段时间,房地产行业土地端发生了一些列变化,如房企拿地金额不超过销售额的45%、竞配建比例受限等。   今天(8月13日)上午,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了二次土拍的补充公告,将四区+马尾+长乐所要出让的总计19幅宅地的最高溢价率,全部下调至15%及以下。   控制溢价率不超过15%被写进了地方土规部门的公告中。   放出“新规”   两天前的8月11日,市场放出了一重要消息。自然资源部对部分集中供地试点城市的供地部门作出新的部署,明确要求商品住宅用地出让公告需体现四个方面:   第一,参加宅地竞拍企业需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   第二,建立有效的购地审查制度,加强对房地产企业购地资金的来源审查。房地产企业参与土地竞拍和开发建设过程中,其股东不得违规对其提供借款、转贷、担保或其他融资便利。参与土地竞买的主体必须提供资金来源证明,将现行工具箱中的“建立购地资金来源审查制度”由可选项改为统一实施的政策措施。   第三,单宗地溢价率不得超过15%,绝不允许通过提高起拍价格调整溢价率,否则将严肃公开处理,严控城市楼面地价新高。   第四,在达到地价或溢价率上限的时候,不得以竞配建等方式增加实际地价,可通过一次性合理报价、摇号、竞更高更优品质建设方案等方式确定竞得人。   上述信息得到了青岛等一些中供地试点城市的规自部门人士证实。   对此,多位业内认为单宗地溢价率不得超过15%,被作为硬性规定出现了监管层的文件中,意义重大。   多地“响应”   实际上,市场在此之前已经有了动作,随着第二批集中供地推出,接连几个城市也供地规则在不同角度迎来调整。   8月11日,青岛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公告,称7月30日公示的第二批次集中出让的100幅地块拍卖活动因故终止。   8月10日, 天津市规划和自然局发布公告,宣布天津第二批集中土地延期拍卖,溢价率不得超过15%。   8月6日,深圳亦发布公告,宣布第二批已挂牌的地块中止出让,房企已交纳的竞买(投标)保证金原路退回。8月10日,天津也宣布已挂牌的61宗地块出让活动中止,将调整竞买规则。   最早的是杭州,在上个月的7月20日就发布供地新规,对第二批集中出让地块的竞价规则进行调整:一是,竞买单位需足额缴纳20%竞买保证金后,方可参与竞买;二是,溢价率上限由30%调整为20%,其中“竞品质”试点地块溢价率上限为10%;三是,出让地块达到上限价格后,由原来的“竞自持房屋”改为“竞无偿移交政策性租赁住房”。   自然资源部对集中供地提出四点明确要求与上述城市的集中供地新规的调整相互印证。   “大杀器”   一位地方规自人士在接受采访时表示,第一、二条规则的目标对象是企业,主要为了降低土地竞争的热度。其中对竞地企业资质提出限制,意在打击马甲,提高宅地参拍门槛,杜绝房企用数十个马甲围猎地块、提高摇号概率的乱象;购地资金要求必须是自有资金,堵住首批供地中部分企业前融等漏洞。   “第三、四条规则的约束对象是地方城市供地部门,目的是真控地价”。该人士说,此前北京、天津等地虽未明确规定,但一般默认单宗地块的溢价率为50%,触顶后竞拍保障房、自持部分等;或者有些城市会通过提高地块起始价,来降低溢价率,但实际地价和竞地成本并未降。   毋庸置疑,单宗地溢价率不超过15%规定是此次政策的大杀器。房价背后这只“地价”大手将被摁住。   一直以来,在对地价的控制上,各地城市的力度不同。   来自各地自然资源规划官网的数据显示,第一轮的集中供地成交数据中,厦门、合肥、杭州、深圳、宁波、重庆、福州、武汉、南京、无锡10城都超过了平均溢价率15%这道红线,分别为34%、28%、26%、23%、22%、24%、21%、19%、18%、16%。   另外,青岛、郑州、长春、上海、成都、苏州、北京、长沙、济南、沈阳、天津、广州12城平均溢价率低于15%这道红线,分别为1%、2%、2%、6%、7%、7%、8%、8%、9%、10%、11%、12%。   有一种观点是,控制地价无论对于行业还是企业都是必要之举。   “土地成本过高,捆绑条款过多,开发利润空间微薄,影响了房企拿地积极性,这些问题会在接下来的供地中有所调整,至少会给房企留下适当利润空间。”一位上市房企人士表示。   实际上,受到资金收紧、楼市下滑等因素影响,房企拿地积极性已经普遍下降,最近一些热门城市出现了土地流拍的现象。业内人士预计,土地市场的降温或将在第二批集中供地中得到更多体现。   让“面粉”的价格涨得再慢点,“面包价”才会更亲民。 (责任编辑:秦龙)
住建部严管城市更新大拆大建 最多拆20% 2021-08-12
  8月10日,住建部发布通知,就《关于在实施城市更新行动中防止大拆大建问题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截止时间是8月20日。   意见稿提出,严格控制大规模拆除、大规模增建、大规模搬迁,确保住房租赁市场供需平稳。同时,强调保留利用既有建筑,保持老城格局尺度,延续城市特色风貌。   对此,业内人士认为,意见稿的目的是要规范城市更新行为,避免大拆大建带来新的城市问题。这也意味着旧改终于告别了急风暴雨般的大拆大建,走向和风细雨般的城市更新。可以预见,在意见稿的指引下,未来将实行以城市居民的真正需求为导向的城市更新模式。   8月10日,住建部开始就《关于在实施城市更新行动中防止大拆大建问题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图片来源/住建部官网   “限拆令”防止城市更新变形走样   实施城市更新行动是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作出的重要决策部署,是国家“十四五”规划纲要明确的重大工程项目。自2021年以来,各地进入城市更新的快速发展期。   但是,城市更新行动在推进过程中,出现了继续沿用过度房地产化的开发建设方式,大拆大建,急功近利的倾向,有些地方随意拆除老建筑、征迁居民、砍伐老树、变相抬高房价、提高生活成本,产生新的城市问题。   为此,住建部提出转变城市开发建设方式,坚持“留改拆”并举、以保留利用提升为主,严管大拆大建,加强修缮改造,注重提升功能。   意见稿提出,除违法建筑和被鉴定为危房的以外,不大规模、成片集中拆除现状建筑,原则上老城区更新单元(片区)或项目内拆除建筑面积不应大于现状总建筑面积的20%;鼓励小规模、渐进式有机更新和微改造,提倡分类审慎处置既有建筑;此外,严格控制老城区改扩建、新建建筑规模和建设强度,原则上更新单元(片区)或项目内拆建比不宜大于2。   对此,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认为,这是一剂“限拆令”。过去一些城市在城市更新中出现了激进和急功近利的做法,违背了城市更新的规律,引起了很多问题,包括导致租赁房源不足和租金上涨等现象,此次“限拆令”比较务实。   广东省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员李宇嘉认为,意见稿的核心内容是彻底告别大拆大建,转向保留—利用—提升为主。这也意味着旧改终于告别了急风暴雨般的大拆大建,走向和风细雨般的城市更新。   李宇嘉还表示,城市告别大拆大建,本质上也是告别房地产依赖,夯实“房住不炒”,此后,因拆迁导致的被动式住房需求爆棚,以及规划概念和炒作导致的房价租金上涨,也就不存在了。   房租年涨幅不超5%,保障新市民、低收入者租住需求   值得关注的是,此次意见稿兼顾到了新市民、低收入群体的租住问题。   意见稿强调,不大规模、短时间拆迁城中村等城市连片旧区,导致住房租赁市场供需失衡,加剧新市民、低收入困难群众租房困难;同步做好中低价位、中小户型长期租赁住房建设,并明确住房租金年度涨幅不超过5%。   贝壳研究院高级分析师黄卉认为,当前老城区、城中村占据交通、教育、医疗等资源的优势,并且城中村租金价格较低,住着大量的新市民、低收入困难群体。短期内大规模拆建会带来租赁房源的下降,导致整个市场的房源供给承压,增加租客的租住成本。而意见稿的这一提法有利于缓解阶段性租赁房源供需不平衡问题,平抑租金价格水平,保障新市民、低收入困难群众等的租住需求。   意见稿强调,不大规模、短时间拆迁城中村等城市连片旧区,并明确住房租金年度涨幅不超过5%。资料图片   此外,意见稿提出,不大规模、强制性搬迁居民,改变社会人口结构,割断人、地和文化的关系;要尊重居民安置意愿,鼓励以就地安置为主,改善居住条件,保持邻里关系和社会结构,更新单元(片区)或项目居民就地、就近安置率不宜低于50%。   意见稿还强调,不随意拆除、迁移历史建筑和具有保护价值的老建筑,同时保持老城格局尺度,不破坏传统格局和街巷肌理,不随意拉直拓宽道路,禁止修大马路、建大广场。另外,要延续城市特色风貌,不随意改建具有历史价值的公园,不随意改老地名,杜绝“贪大、媚洋、求怪”乱象。   “这是以城市居民居住为导向升级的城市更新模式。”黄卉认为,城市更新的目的是优化城市功能、改造建筑物、保护历史文化,最终提升城市居民的生活环境,而传统的大规模拆建行为则可能会破坏城市独特的风貌,打破居民原有的生活状态,带来居住成本的升高。   愿景集团城区更新事业部总经理刘楚表示,从目前来看,意见稿既是对中央战略决策的进一步深化、实化和细化,也是坚持问题导向、针对城市更新实践中大拆大建等变形走样问题提出的底线要求。意见稿通过严格控制大规模拆除、大规模增建、大规模搬迁,以及保留利用既有建筑、保持老城格局尺度、延续城市特色风貌等系统化举措,让城市更新的边界更加清晰、方向更加明确、内容更加聚焦。   城市更新由“开发方式”转向“经营模式”   值得注意的是,意见稿着重强调加强统筹谋划,目的是为了不忽视地方实际和居民意愿,改变此前头痛医头、脚痛医脚,运动式、盲目实施城市更新。与此同时,不沿用过度房地产化的开发建设方式、片面追求规模扩张带来的短期效益和经济利益,而是鼓励推动由“开发方式”向“经营模式”转变,探索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公众参与的可持续模式。   意见稿还要求,加快补足功能短板,“不做穿衣戴帽、涂脂抹粉的表面功夫,不搞脱离实际、劳民伤财的政绩工程和形象工程;以补短板、惠民生为更新重点,聚焦居民急难愁盼的问题诉求。”   对此,刘楚认为,意见稿对政府、金融机构、企业等城市更新主要参与方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各方需要围绕提质增效、高质量发展目标,共同打造一个渐进式、运营化、可持续性的城市更新完备体系。政府用好政策指挥棒,有效整合存量资源、规划资源、土地资源、财税资源、市场资源、文化资源等多种资源,完善组织机制和工作流程,指导培育一批规模化城市更新企业,为城市更新提供活力涌流的政策环境及法治保障。   刘楚表示,对于社会资本来说,更为紧迫的是转变发展理念,真正从“赚大钱快钱”向“赚小钱慢钱”转轨,充分发挥企业的创新优势和市场机制优势,围绕资金融通、项目策划、规划设计、建设施工、运营服务等关键环节增强自身核心能力,善于在发展新业态、新场景、新功能中打造“微利可持续”的商业模式,提供一体化推进的“全链条”和“全周期”服务。   李宇嘉认为,在新的城市更新模式下,未来区域开发转向区域运营后,公共服务短板全面补上,旧区避免了衰败,住房功能配套更加齐全,存量住房供应有效提升,将会成为历史文化烙印深厚、功能复合的新区域,这也是未来住房供给侧改革的重要部分。   “相信意见稿推出后,各地城市更新的具体操作有所转变。尤其是大拆大建的模式会得到纠正,有助于后续城市更新行动的规范和健康发展。”严跃进表示。   黄卉也认为,意见稿将优化和完善城市更新的规划和行动,“相信意见稿出台后,各地需要完善城市更新顶层规划,稳步有效推进城市更新工作。升级后的城市更新模式,以城市居民的真正需求为导向,逐步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人居环境。”   (责任编辑:王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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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安泰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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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安泰集团2006年创建于保定白沟,是一家致力于产业新城运营、现代化农业融合发展和金融综合服务的多元化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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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地产开发

    地产开发

    打造一座城,建设一个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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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融产业

    河北煌昕劝业担保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3月,注册资本8亿元人民币,是河北省担保协会会员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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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业产业

    河北智图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位于高碑店市泗庄镇宋辛村东。公司重点规划“龙安国际田园综合体”项目总占地40000亩
  • 商业产业

    商业产业

    高碑店市白沟五金机电灯饰建材城有限公司、万象国际商业步行街、东方纽伦堡商业步行街
 万象瑞都
万象瑞都总占地15万平方米约225亩,总建筑面积67万平方米,项目坐落龙安泰集团规划的万象智慧新城南部区域,项目分为两个地块,A地块位于滨水路南,胜利大街两侧,B地块位于滨水路北侧,富民路西侧。项目将打造“上乘京津冀,下接新雄安”的白沟中央商务区“城市CBD”。
万象瑞都
 万象花郡
万象花郡位于白沟城北黄金地段,白沟城市主干道北一环南側,项目占地105亩,总建筑面积15万平米,住宅容积率1.5,建筑密度只有12.6%,社区绿化率达到40%。项目由1栋商业综合体(24000平米)、3栋公寓(共计26000平米,共计188套)、9栋小高层组成(住宅共96700平米,共计502户),为白沟首家低密度智慧花园社区。项目整体规划布局程祖团式布局,总体布局科学、人性合理、有序。
万象花郡
 安泰首府
安泰首府项目详细的规划,其中东区规划总建筑面积39613.12㎡,地上建筑面积31821.96㎡,地下建筑面积7818.27㎡;地上拟建两栋住宅,以及一栋配套公建;从南至北依次为东1#楼和东2#楼;东1#楼总高为16层,东2#楼总高21层 安泰首府项目秉承科技豪宅理念,结合国家“低碳、生态、智慧”的发展目标,引进德国科技,以高效、节能、环保的理念,在节能率达到90%的情况下,营造恒温、恒湿、恒氧、恒静、恒洁,四季如春的生活环境。集合第四代住宅、被动式住宅、垂直森林,绿色建筑等多项绿色节能环保功能为一体,旨在打造绿色、生态、现代宜居的智能社区榜样。
安泰首府
 万象尊领
万象尊领项目总占地56266.5㎡,总建筑面积161738.18㎡,由12栋小高层和4栋洋房以及临街配套用房组成;项目设计为现代法式建筑,打造80-130㎡全龄社区。斥资亿元打造的法式园林及园区生活配套让您流连忘返。一环+三轴+三花园的设计理念,打造地区标志性高品质住宅与生态社区典范,让您真正体会到宫廷级别的私家生活空间。
万象尊领
 安泰名郡
项目总占地约4.3万平米,总建筑面积约11.8万平米,由10栋住宅楼及1栋社区幼儿园、1栋社区配套公建组成,主力推出87 m-138 m通透两居和三居户型,一梯两户的设计满足您舒适的家庭居住。 安泰名郡项目采用新中式建筑风格,恢弘的楼体、笔直的线条、典雅的飞檐凝聚新中式建筑大成,项目结合世界被动房科技,将打造全新的科技生态大宅,将传统建筑精髓与现代科技住宅完美融合,带给您更舒适、健康的幸福人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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